治理結構與受益人制度
基金會治理
GKM platform 採用基金會治理模式,由以下機構共同構成治理架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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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族復興基金會有限公司: 擔任項目戰略發起方與生態治理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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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資產處置(中國)有限公司: 負責RWA資產的合規管理與處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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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KM基金會理事會: 負責日常運營與決策
受益人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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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始受益人: 中華民族復興基金會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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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分配: 生態運營利潤按季度分配給受益人
GKM platform 採用基金會治理模式,由以下機構共同構成治理架構:
中華民族復興基金會有限公司: 擔任項目戰略發起方與生態治理主體
特定資產處置(中國)有限公司: 負責RWA資產的合規管理與處置
GKM基金會理事會: 負責日常運營與決策
初始受益人: 中華民族復興基金會有限公司
收益分配: 生態運營利潤按季度分配給受益人